如何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2013年10月25日 來源: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一、簡要說明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jù)《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xié)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guī)定,在馬德里聯(lián)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聯(lián)盟”是指由“馬德里協(xié)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lián)盟。截止 2013 年10月16日,馬德里聯(lián)盟共有92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 比荷盧 ” 為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聯(lián)盟的簡稱,實際是三個 “ 馬德里聯(lián)盟 ” 成員國,但申請人指定這三個國家保護時,仍按一個國家對待,并按一個國家繳納有關規(guī)費。
截至 2013 年 10月,純 “ 協(xié)定 ” 締約方為 1個,分別是:阿爾及利亞。
截至 2013年10月,純 “ 議定書 ” 締約方為 37 個,分別是:安提瓜和巴布達、澳大利亞、巴林、博茨瓦納、丹麥、愛沙尼亞、歐盟、芬蘭、格魯吉亞、希臘、冰島、愛爾蘭、日本、立陶宛、馬達加斯加、挪威、阿曼、韓國、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庫曼斯坦、英國、美國、烏茲別克斯坦、贊比亞、加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賓、哥倫比亞、新西蘭、墨西哥、印度、盧旺達、敘利亞、突尼斯。
二、辦理途徑
通過商標局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來辦理。
三、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 “ 代理機構 ” 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 → 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jù)《收費通知書》的規(guī)定繳納注冊費用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1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 1 )填寫并加蓋公章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
( 2 )填寫并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注冊申請書;
( 3 )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 4 )如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xù)展等后續(xù)業(yè)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 5 )申請人資格證明一份,如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
( 6 )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 7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2 、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具體要求
( 1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 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 “ 馬德里協(xié)定 ” 成員國,這一項中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種情況,若符合,應首選第一種,若不符合,再選第二種,第二種也不符合的,再選第三種。若三種都符合或符合兩種,則應選在前的一種。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 “ 馬德里議定書 ” 成員國,這三種情況中,申請人只要任選符合的一種即可。
( 2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寫,并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yè)或公司印章)。
( 3 )申請人地址:
可按括號內要求填寫,如:中國北京市金臺路 2 號,郵政編碼: 100260 。
( 4 )代理人名稱:
申請人可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是直接申請,這一欄無需填寫。
( 5 )代理人地址:
與申請人地址的填寫方法相同。
( 6 )商標國內申請和注冊:
這里指在我國的商標申請和注冊,而不是國際注冊商標的申請和注冊。
如申請人是就不同類別的同一商標提出國際注冊申請,申請人應將各類別的申請日期、申請?zhí)柡?或注冊日期、注冊號按類別順序逐一填寫。
( 7 )優(yōu)先權:
若申請人要求優(yōu)先權,應注明第一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zhí)枴?nbsp;
( 8 )商標:
此處要求申請人粘貼商標圖樣,商標尺寸大小應按申請書的要求辦理。
( 9 )要求顏色保護:
如果申請人要求保護顏色,應說明哪些顏色、哪部分顏色要求得到保護。
( 10 )商標音譯:
此處僅將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填上即可。
( 11 )收文語言選擇:
此處在所選擇語言左側方框內打上 “×” 標記。
( 12 )商品和服務:
這里指商品和服務的填寫,應按《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順序填寫。如:第一類,乙醇,工業(yè)用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音響,顯像管;在填寫時不得把第九類排在第五類前,或把第五類排在第一類前。
( 13 )指定保護的締約方:
申請人在想要保護的國家左側的方框內打上 “×” 標記,如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德國、法國、意大利三國,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側的方框打 “×” 即可。
( 14 )本申請交費方式:
在所選擇交費方式左側方框內打 “×” 標記。
五、繳納規(guī)費
商標局收到手續(xù)齊備的申請書件之后,登記申請日期,編定申請?zhí)?,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fā)出《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或代理人應在收到《收費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繳納有關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shù)的款項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申請人或代理人逾期未繳納規(guī)費,該申請視為放棄,申請日不予保留?!?/span>
六、《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注冊申請后,即在國際注冊簿上進行登記注冊,并給商標注冊申請人頒發(fā)《商標注冊證》,《商標注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注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七、注冊后如何辦理各種變更事項
根據(jù) “ 馬德里協(xié)定 ” 及 “ 馬德里議定書 ” ,商標國際注冊人可在注冊后辦理以下有關事項:
1、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申請領土延伸至一個或多個國家,即后期指定。
2 、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國家轉讓。
3 、注銷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務
4 、放棄在有關國家的保護。
5、刪減商品和服務。
6、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等。
辦理這些事項的手續(xù)與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基本相同,并應按規(guī)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八、商標異議申請
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要求延伸至我國予以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自其在《國際商標公告》出版次月 1 日起的 3 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其提出異議。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yè)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注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yè)或者自然人,則必須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國際注冊商標被提出異議的,被異議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天內進行答辯。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yè)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注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yè)或者自然人,則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局根據(jù)雙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裁定。如果異議雙方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 15 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異議復審申請,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裁定。
九、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yè)場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 “ 馬德里聯(lián)盟 ” 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yè),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2 、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 “馬德里協(xié)定” 締約方,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或是同屬“馬德里協(xié)定”和“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的商標。
3 、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申請人地址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包括顏色完全一致;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如果國內申請或注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注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注冊申請書上。
4 、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yōu)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yōu)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 、不予受理的國際注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 1 、 2 、 3 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6 、國際注冊的有效期滿后,如想繼續(xù)使用的,應當續(xù)展注冊。
7 、外文國際注冊申請書下載網址為:http://www.wipo.int/madrid/en/index.html
十、特別聲明
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fā)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馬德里國際注冊的好處
1、 省錢:
根據(jù)馬德里協(xié)定,申請人只需繳納統(tǒng)一規(guī)費;根據(jù)馬德里協(xié)定議定書,除統(tǒng)一規(guī)費外,再繳納一項各國的單獨規(guī)費。所以無需向每一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交費。
從數(shù)額上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費大大低于分別向每個國家申請注冊的費用,后者一般包括該國商標注冊規(guī)費、代理費和翻譯費等。
2、 省時:
申請人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如果手續(xù)齊備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一般三、四個月即可取得《商標注冊證》。根據(jù)“協(xié)定”和“議定書”的規(guī)定,該商標自國際局登記此項國際注冊之日起12個月(協(xié)定)或18個月(議定書)內,申請人指定保護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有權駁回申請,也就是說申請人在12個月或18個月的時間內,就能知道自己的國際注冊商標在各有關國家是否得到保護。
3、 省事:
申請人只需用中文填寫一份申請書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類別上(以國內申請或注冊為基礎)申請商標國際注冊,而無需分別向每個指定國提交申請。
4、需要提交的材料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2份(由我司提供),并由貴司加蓋公章;
商標代理委托書2份(由我司提供),并由貴司加蓋公章;
指定純協(xié)定締約方需提交《商標注冊證》復印件2份;
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2份,(貴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商標圖樣2份,必須與國內申請注冊的商標圖樣完全相同;
貴司的聯(lián)系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
5、需要在中國先申請,并拿到受理通知書或商標證書
1、美國屬于議定書成員國,因此,只要在中國的商標局拿到受理通知書即可通過馬德里申請。
2、通過馬德里申請,一般12個月可以獲證。但如果此商標后來沒有在中國(即基礎國獲得注冊,則商標會跟著無效,即:“中心打擊原則”)
3、馬德里收費:基礎注冊費CHF653(彩標903)+指定議定國收費(各國收費不同)建議:如果你只注冊一個國家,最好選擇直接通過我們像美國提起申請,因為馬德里注冊是基礎收費加指定國收費。注冊國家太少,不經濟。
馬德里常見問題
1、問:什么是馬德里協(xié)定締約方和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
答:協(xié)定締約方是指加入“馬德里協(xié)定”的國家;
議定書締約方是指加入“議定書”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
純協(xié)定締約方是指只加入“協(xié)定”而未加入“議定書”的國家;
純議定書締約方是指只加入“議定書”而未加入“協(xié)定”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
自2008年9月1日起,對于“馬德里聯(lián)盟”中同屬于“協(xié)定”締約方和“議定書”締約方的國家,適用議定書。
目前,純協(xié)定締約方僅1個,即:阿爾及利亞。
目前,純議定書締約方為37個,分別是:安提瓜和巴布達、澳大利亞、巴林、博茨瓦納、丹麥、愛沙尼亞、歐盟、芬蘭、格魯吉亞、希臘、冰島、愛爾蘭、日本、立陶宛、馬達加斯加、挪威、阿曼、韓國、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庫曼斯坦、英國、美國、烏茲別克斯坦、贊比亞、加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賓、哥倫比亞、新西蘭、墨西哥、印度、盧旺達、敘利亞、突尼斯。
2、問: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新申請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答:(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一;(2)相應的外文申請書;(3)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4)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居住證明復印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等;(5)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如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xù)展等后續(xù)業(yè)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6)申請人使用英文名稱的,必須提供使用該英文名稱的證明文件;(7)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8)指定美國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3、問: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新申請的外文表格(MM表格)如何選用?
答:如指定的締約方僅限于純協(xié)定締約方,選用MM1表格;如指定的締約方不包含純協(xié)定締約方,選用MM2表格;如指定的締約方包含純協(xié)定締約方,選用MM3表格。目前,純協(xié)定締約方僅為阿爾及利亞。
4、問: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如何選擇指定締約方?
答:如果基礎商標僅取得國內受理通知書,尚未注冊成功,則除阿爾及利亞不可以指定,其他締約方均可以指定;如果已獲得國內注冊證,則所有締約方均可指定。具體根據(jù)申請人的需要進行選擇。
5、問: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申請人能否通過商標局辦理馬德里申請?
答:目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的申請人還不能通過商標局辦理馬德里申請。
臺灣地區(qū)申請人如在中國商標局有已經注冊的商標或已經提交申請、并獲得受理通知書的商標,可以通過商標局辦理馬德里申請。
6、問:是否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答:不是。申請人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也可直接向商標局提交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7、問:申請人直接向商標局提交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是否需要親自到商標局辦理?
答:不是。申請人準備好所需的申請材料,可通過郵寄的方式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遞交或自行到商標局國際注冊處遞交。
郵寄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區(qū)茶馬南街1號中國商標大樓國際注冊處(郵編:100055)。
8、問: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新申請如何選擇申請語言?
答:所有新申請都可選用英語或法語。如選用英語為申請語言,請下載英文版MM表格填寫;如選用法語為申請語言,請下載法文版MM表格填寫。
9、問: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是否可以改變商標的圖樣或顏色?
答:不可以。要求申請的商標圖樣與基礎商標的圖樣完全一致,顏色完全一致。如基礎商標為黑白圖樣,馬德里申請必須是黑白商標;如基礎商標為彩色圖樣,則馬德里申請也必須是彩色商標圖樣。
10、問:如果基礎商標是集體或證明商標,是否可以作為普通商標進行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
答:不可以。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必須與基礎商標類型一致。如果基礎商標是集體或證明商標,必須作為集體或證明商標進行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
11、問:如果基礎商標是立體商標,是否可以作為普通商標進行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
答:不可以。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必須與基礎商標類型一致。如果基礎商標是立體商標,必須作為立體商標進行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
12、問:國內基礎申請或基礎注冊正在辦理轉讓或變更的情況
答:如果國內基礎申請或基礎注冊正在辦理轉讓或變更,不可以受讓人或變更后的名稱或地址辦理國際注冊。如希望用受讓人或變更后的名稱或地址辦理國際注冊,須等到國內轉讓或變更核準之后才可。
13、問:如在馬德里申請中指定歐盟將會覆蓋哪些國家?
答:如指定歐盟將會覆蓋所有歐盟成員國(27國),即: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保加利亞、塞浦路斯、捷克、德國、丹麥、愛沙尼亞、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立陶宛、拉脫維亞、馬耳他、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瑞典、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
14、問:所有歐盟成員國均同時為馬德里聯(lián)盟成員國嗎?
答:不是。其中馬耳他尚未加入馬德里聯(lián)盟。
15、問:指定歐盟的特別要求?
答:指定歐盟必須在外文書式的國家一欄中針對歐盟選擇一個第二語言。
16、問:指定美國的特別要求?
答:指定美國必須附上MM18表格。
17、問:如何查詢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狀態(tài)?
答:可登錄WIPO網站http://www.wipo.int/romarin進行查詢。
18、問:什么是國際注冊證?國際注冊證是否代表馬德里申請已注冊成功?
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對符合要求的馬德里申請在國際注冊簿上進行登記,同時向申請人頒發(fā)《國際注冊證》并通知各指定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
《國際注冊證》的內容包括該馬德里申請的所有信息,如國際注冊日,國際注冊到期日期,注冊人信息,商標,指定商品/服務,以及依據(jù)協(xié)定或議定書所指定的締約方等。
《國際注冊證》表示該馬德里申請已在國際注冊簿上登記,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締約方已注冊成功。各指定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后,將會依據(jù)本國商標法律規(guī)定進行審查,核準注冊或駁回申請都會在駁回期限內向國際局發(fā)相應通知,由國際局登記后轉發(fā)申請人。
問:如何計算駁回期限?
答:駁回期限從國際局通知日期(Date of notification)開始計算。原屬局為純議定書締約方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駁回期限為通知日期起18個月;原屬局為純協(xié)定締約方和同屬協(xié)定和議定書締約方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駁回期限為通知日期起12個月。
通知日期在ROMARIN中顯示為Date of recording (date of notification from which the time limit to notify the refusal starts)。
19、問: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有效期多長?
答: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從國際注冊日開始計算。
20、問:日本和加納的二期注冊費是否可以通過商標局轉交國際局?
答:不可以。申請人在收到國際局發(fā)出的有關日本或加納的二期注冊費繳費通知后,需要根據(jù)通知上的要求直接向國際局繳納有關費用。
日本和加納的單獨規(guī)費分申請費和注冊費兩次收取:在新申請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或加納的,申請人先繳納申請費;日本特許廳或加納工業(yè)產權局審查核準后,通知申請人繳納注冊費。申請費可由申請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國際局繳納,也可以通過商標局轉交;注冊費由申請人或代理人根據(jù)國際局的通知直接向國際局繳納。
21、問:能否通過商標局申請非馬德里締約方的商標注冊?
答:不可以。
22、問:對領土延伸至中國的馬德里申請,中國商標局會頒發(fā)注冊證嗎?
答:不會。對領土延伸至中國的馬德里申請,中國商標局依據(jù)《商標法》進行審查,如全部核準注冊,將會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發(fā)送核準保護聲明(Statement of grant of protection );如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將會向國際局發(fā)送駁回通知(Notification of ex officio refusal)。
23、問:是否可以對領土延伸至中國的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提出異議?
答:可以。
24、問:領土延伸至中國的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如何計算異議期?
答:領土延伸至中國的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的異議期為國際公告之日次月1日起3個月。如商標國際公告日為2012年1月16日,其異議期從2月1日起算3個月,到5月31日截止。
25、問:如何查詢國際公告?
答:如需查詢國際公告,可登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網站(www.wipo.int System→Trademark→Madrid→WIPO Gazette)www.wipo.int/madrid/en/madridgazette/browse.jsp
為方便我國申請人使用查詢國際公告,我局特別在中國商標網發(fā)布“查詢國際公告使用說明”。具體路徑如下,登錄中國商標網(sbj.saic.gov.cn)進入子欄目“國際注冊”后選擇“查詢國際公告使用說明”
http://sbj.saic.gov.cn/sbsq/mdlsq/201203/t20120320_125010.html
26、問:刪減、放棄、注銷三項業(yè)務有何區(qū)別?
答:刪減(limitation)是指申請人在所有或部分締約方對商品或服務進行刪減。該業(yè)務也可用于在所有或部分締約方對商品或服務的表述進行修改。
放棄(renunciation)是指申請人在部分締約方放棄對所有商品或服務的保護。
注銷(cancellation)是指在所有締約方對所有或部分商品或服務進行注銷。
27、問: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后續(xù)業(yè)務所需申請材料?
答:一、后期指定: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4);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5、指定美國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二、轉讓
1、填寫并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公章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5);
3、轉讓人、受讓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居住證明復印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等;
4、受讓人使用英文名稱的,必須提供使用該英文名稱的證明文件。
5、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三、刪減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6);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四、放棄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7);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五、注銷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8);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六、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注冊人名義或地址變更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9);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4、變更證明文件;
5、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七、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代理人名義或地址變更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10);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八、續(xù)展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11);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應附送代理委托書。
九、指定代理人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中文申請書(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書式二);
2、外文申請書(MM12);
3、國際注冊證復印件;
4、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馬德里國際注冊,還是單一國家商標注冊?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fā)展和技術的進步,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yè)走出國門,邁向世界。為了保護自己的產品和品牌,第一步就要在產品即將進入的國家注冊自己的商標。如果涉及到的國家眾多,商標代理機構往往會建議客戶在全部或部分出口國家做馬德里國際注冊,以便更高效地獲得出口市場的注冊商標。那么,什么是馬德里國際注冊?它與單一國家注冊相比有什么不同?企業(yè)該如何選擇呢?
按照《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有關議定書》在馬德里成員國之間的商標注冊,稱為商標的馬德里國際注冊。馬德里國際注冊有諸多優(yōu)點:
?。ㄒ唬┦掷m(xù)簡便:成員國可直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提交申請,而無須向每一個馬德里成員國單一國家申請,且只使用法語或英語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避免了公證、認證等麻煩并減少了費用。
(二)一份申請,多國注冊:填寫一份申請書,可以取得在一個或多個商品類別和在一個或多個國家的商標注冊;
?。ㄈ┵M用低廉:只向國際局而無須面向每一個指定保護的國家交納費用。在順利注冊的情況下,總費用大大低于逐一國家注冊費用(指定保護的國家越多、則越節(jié)省費用),且僅以一種貨幣結算(瑞士法郎);
?。ㄋ模┒唐趦瓤色@得多國保護:通??梢栽谧陨暾堉掌鸢肽甑揭荒晖瓿扇孔怨ぷ?。
馬德里國際注冊也有其弊端:
?。ㄒ唬R德里國際注冊無法進行在先查詢。如果在某個馬德里成員國存在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標,該馬德里商標申請將被駁回,不僅無法獲得商標權利,而且已經繳納的注冊費用也不會退回;
(二)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幾率高于單一國家申請。因為無法進行在先查詢,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幾率要遠遠高于單一國家申請。而且,馬德里申請被駁回后,申請人必須委托被駁回國家的商標代理機構在規(guī)定期限內答復。這樣,就會產生額外的駁回復審費用;
?。ㄈR德里國際注冊申請必須基于國內的商標申請或注冊。如果在馬德里申請后的五年內,國內商標基礎喪失,則會影響該商標在馬德里指定成員國的保護。
?。ㄋ模R德里國際注冊除了美國、日本、韓國等個別國家外,大多數(shù)馬德里成員國都不會下發(fā)單獨的注冊證,一旦遇到商標侵權,沒有單一國家的注冊證會對企業(yè)維權造成困難。
在商標代理實踐中,我們一般會根據(jù)客戶的需要,采取馬德里國際注冊和單一國家注冊相結合的方式,全方位、最大限度地保護客戶的商標權??偟恼f來,既做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又做單一申請,從受保護的時間和保護范圍上來講,對客戶的商標保護力度最大。但是,如果申請保護的國家比較多的話,相應的費用也是十分可觀的。因此,我們一般建議客戶在其產品銷售的重點國家和區(qū)域進行單一申請,在次重點國家和地區(qū)進行馬德里申請,即能全面覆蓋客戶產品銷售區(qū)域,又能突出重點區(qū)域重點保護。
以上僅是對商標國際申請策略的一個概述。各個企業(yè)的需求不同,相應的建議也會隨之變化。